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辦理「設籍前外籍配偶健保費補助計畫」,詳見內文。

 為照顧經濟弱勢外籍配偶,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自98年度起,每年提報「設籍前外籍配偶健保費補助計畫」,並獲內政部同意以「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補助經濟弱勢家庭的外籍配偶(含大陸、港、澳地區)設籍前之自付健保費。
105年度計畫已獲內政部同意核撥經費,自105年1月1日起受理申請。
本項補助臺灣配偶須為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列冊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並自申請當月起補助全額或二分之一自付健保費至當年12月止,隔年須重新申請,獲審查通過,方能再獲補助。


附件 :
設籍前外籍配偶補助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保險費-申請表&宣導&答客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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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日期: 2016-01-15
瀏覽人數:371人 更新日期:2016-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