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台中市地政士公會建議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83條第1項及土地登記規則第81條第1項規定辦理區分所有建物一部共有或全部共有標示圖說乙案,請詳內文。
社團法人台中市地政士公會建議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83條第1項及土地登記規則第81條第1項規定辦理區分所有建物一部共有或全部共有標示圖說乙案,請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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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會建議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83條第1項及土地登記規則第81條第1項規定辦理區分所有建物一部共有或全部共有標示圖說.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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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日期: | 2016-05-04 |
瀏覽人數:540人 更新日期:2016-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