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財產權益及維護交易安全,申辦不動產相關登記及測量案件時,請找合法地政士代為辦理。

「未依法取得地政士證書或地政士證書經撤銷或廢止,
而擅自以地政士為業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
元以下罰鍰。」

請參考附檔「合格地政士名冊」。


附件 :
合格地政士名冊.docx
合格地政士名冊(封面).docx

管理人: 高憲偉
管理單位: 資訊課
建立日期: 2016-08-25
瀏覽人數:384人 更新日期:2016-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