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臺中市政府函為被繼承人親等較近之直系血親卑親屬,全部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次親等直系血親卑親屬之應繼分疑義1案,請詳內文。

有關被繼承人親等較近之直系血親卑親屬,全部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次親等直系血親卑親屬之應繼分疑義1案,請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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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105年9月7日台內地字第1050433512號函.pdf

管理人: 鄒慧玲
管理單位: 第一課
建立日期: 2016-09-20
瀏覽人數:411人 更新日期:2016-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