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業務介紹
本所重點業務介紹
本所目前中長期政策性重點業務及具特殊性質之業務如下: | ||
一、 | 登記業務 | |
(一) | 逾期未辦繼承登記 依土地法第73條之1第1項規定,執行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列冊管理,查對地籍資料、戶政函詢資料與繼承人資料,辦理公告及通知繼承人,並主動以先行通知方式通知繼承人儘速申辦繼承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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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原住民保留地 本所轄區包含東勢區、新社區、石岡區及和平區4個轄區,因臺中市原住民族主要分布於位居山區的和平區,該區面積寬廣遼闊、位置偏遠交通較為不便,過去政府基於保障原住民族生計及權益,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規定而劃設具有特定用途之原住民保留地,而和平區為本所轄區之一,其原住民保留地相關土地權利變動登記則為本所業務職掌範圍,該項業務為本所獨有特色,本所亦為臺中市11所地政事務所中獨有承辦原住民案件之地政機關,目前原住民保留地筆數共計16,423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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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地籍業務 | |
(一) | 地籍清理業務 1.代為標售 賡續清理地籍清理未能釐清權屬之土地及建物,辦理現場會勘與製作勘查表報送市府,並配合臺中市政府各年度之代為標售作業,以期澈底解決地籍問題。 2.流水編清查作業 依據行政院102年5月21日院臺建字第1020030191號函核定「地籍清理第2期實施計畫」,自民國103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6年期間內,清理地籍資料中登記名義人無登載統一編號之土地及建物,以達成健全地籍管理、確保土地權利、促進土地利用之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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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測量業務 | |
(一) | 地籍圖重測 重測作業程序係依據土地所有權人指定之界址,應用測量儀器與技術測定各宗土地之位置、形狀、及計算面積,並依計算之成果辦理重測結果公告、異議及土地標示變更登記,故重測後土地之面積實為界址範圍決定後計算之結果,就土地所有權人而言,其財產範圍並未變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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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地價業務 | |
(一) | 辦理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查核作業。 | |
(二) | 配合市府地政局之作業進度辦理104年公告土地現值作業。 | |
(三) | 配合辦理「勢林街(九-2-12)計畫道路(東豐綠廊彩虹橋至白鶴亭段)拓寬工程」及「大甲溪東勢提防新建工程」土地徵收市價查估作業。 | |
(四) | 辦理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查核作業。 | |
五、 | 編定業務 | |
(一) | 辦理非都市土地資源型使用分區範圍內之零星土地第一次劃定使用分區及編定業務 | |
(二) | 辦理雪霸國家公園區及太魯閣國家公園區第一次使用分區劃定業務。 |
瀏覽人數:3731人 更新日期:2016/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