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被繼承人第一順序之部分子女與代位繼承人均拋棄繼承權時,其繼承人應如何認定1案,詳內文。

 有關被繼承人第一順序之部分子女與代位繼承人均拋棄繼承權時,其繼承人應如何認定1案,請依內政部函釋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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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 曾媛琛
管理單位: 第一課
建立日期: 2018-03-16
瀏覽人數:449人 更新日期:2018-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