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各分署標售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或建 築改良物於辦理移轉登記時,業經財政部同意免依土地稅 法第51條第1項、房屋稅條例第22條第1項、遺產及贈與稅 法第8條第1項規定辦理1案,詳內文。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各分署標售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於辦理移轉登記時,業經財政部同意免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1項、房屋稅條例第22條第1項、遺產及贈與稅法第8條第1項規定辦理1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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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 曾媛琛
管理單位: 第一課
建立日期: 201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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