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修正「地籍異動即時通便民服務作業原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一日生效,請詳內文。

內政部修正「地籍異動即時通便民服務作業原則」一份,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一日生效,請參閱附件。


附件 :
地籍異動即時通便民服務作業原則修正規定.pdf

建立日期: 2018-11-20
瀏覽人數:687人 更新日期:2018-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