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登記機關依刑事訴訟法第116條之2規定辦理禁止處分登記,嗣經拍賣辦理塗銷查封,或繼承、徵收等登記,得逕行辦理塗銷該禁止處分登記說明。
關於登記機關依刑事訴訟法第116條之2規定辦理禁止處分登記,嗣經拍賣辦理塗銷查封,或繼承、徵收等登記,得逕行辦理塗銷該禁止處分登記,請參閱附件內政部108年10月9日台內地字第1080141087號函。
附件 :
內政部108年10月9日台內地字第1080141087號函.pdf
建立日期: | 2019-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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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537人 更新日期:2019-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