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公告有關土地登記規則第35條第14款規定免予提出權利書狀與第67條第6款但書規定免予公告註銷權利書狀之土地登記案件項目

 內政部公告有關土地登記規則第35條第14款規定免予提出權利書狀與第67條第6款但書規定免予公告註銷權利書狀之土地登記案件項目。(請參閱附件說明)


附件 :
台內地字第 10902613002 號公告 .pdf
台內地字第 10902613004 號公告 .pdf

建立日期: 2020-04-10
瀏覽人數:397人 更新日期:2020-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