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防範偽造土地登記證明文件注意事項」部分規定業經內政部於110年12月15日以台內地字第1100266791號令修正發布。

 「加強防範偽造土地登記證明文件注意事項」部分規定業經內政部於110年12月15日以台內地字第1100266791號令修正發布,請參閱附件。


附件 :
加強防範偽造土地登記證明文件注意事項部分規定.pdf
台內地字第1100266791號令.pdf
加強防範偽造土地登記證明文件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修正對照表.pdf

建立日期: 2021-12-20
瀏覽人數:555人 更新日期:2021-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