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防範偽造土地登記證明文件注意事項」部分規定業經內政部於110年12月15日以台內地字第1100266791號令修正發布。
「加強防範偽造土地登記證明文件注意事項」部分規定業經內政部於110年12月15日以台內地字第1100266791號令修正發布,請參閱附件。
附件 :
加強防範偽造土地登記證明文件注意事項部分規定.pdf
台內地字第1100266791號令.pdf
加強防範偽造土地登記證明文件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修正對照表.pdf
建立日期: | 2021-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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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555人 更新日期:2021-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