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簽約解約都要申報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實價登錄宣導
112年7月1日起,「簽訂」或「解除」預售屋買賣契約,都要在簽約或解約當日起三十日內填具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書,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使用電子憑證以網際網路方式申報登錄。
如需查詢預售屋實價登錄資訊可至下列網址: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158空間資訊網 lohas.taichung.gov.tw/lohas/
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 lvr.land.moi.gov.tw/
★ 東勢地政與豐原地政聯合行銷 ★
附件 :
管理人: | 葉映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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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單位: | 第三課 |
建立日期: | 2024-01-02 |
更新日期: | 2024-01-11 |
瀏覽人數:41人 更新日期:2024-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