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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12月【政令宣導會】
分區開設政令宣導會,向土地所有權人說明地籍圖重測目的、作業方式、配合事項等。 -
114年2月起【地籍調查及戶地測量】
寄發地籍調查通知書,請土地所有權人依據通知書標示之時間、地點,並攜帶身份證及印章前往與調查人員會同。
將有測量人員至土地現場辦理戶地測量,若有明確界址或歷年複丈成果可先行告知。
(若本人無法前往時可填寫通知單背面之委託書後由受委託人代為辦理)
(若通知時間無法配合請致電辦公室另約) -
114年5月起【協助指界】
寄發協助指界、實地測定界址通知書,請土地所有權人依據通知書標示之時間、地點,並攜帶身份證及印章前往與調查人員會同。
將有測量人員至土地現場辦理協助指界、實地測定界址。
(若本人無法前往時可填寫通知單背面之委託書後由受委託人代為辦理)
(若通知時間無法配合請致電辦公室另約) -
114年10月【成果公告】
寄發重測結果通知書,公告期間30天。
若對重測結果有異議者,可依重測結果通知書載明之公告期間和地點至公告場諮詢,並視情形可申辦異議複丈。 -
114年11月【通知換狀】
公告期滿,寄發土地所有權狀換發通知書,所有權人再依通知書說明換狀。
權狀換發無期限。
發布科室:第二課 瀏覽人數:165人 更新日期:2024/11/26
